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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学科研人员考核方案(试行)

时间:2015-03-10浏览:1575

 


 

 

为快速提升工商管理教学工作和学科建设水平,实现工商管理学院的可持续发展,激发广大教学科研人员的工作热情,规范教师(不含辅导员,下同)的绩效考核及其结果使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安徽财经大学年度考评方案(试行)》(校党字〔201134号),按照“做实系所,各得其所”的建设理念,规范基本教学组织和科研机构及教师个人绩效考核,旨在促进教师的个人成长和学院发展的和谐统一。

二、考核小组

学院成立由教授委员会成员,系主任、教师代表、学院领导,教学科研秘书,行政秘书组成的考核小组。

三、考核方案

1、教师个人填写积分表。教师填写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和公共服务工作积分表,计算得分,交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计分依据分别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2、教学科研秘书审核教师积分表。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审核教师积分表,填写个人积分情况汇总表,并以系为单位分别计算人均得分。

3、考核小组审定教师考核情况。听取教学科研秘书汇报审核过程和结果,审定个人和系人均得分。

4、公示和复议。经考核小组批准,公示个人和系人均得分情况,必要时进行复议。

四、结果使用

1、评优依据。参评由学院推荐的年度优秀或奖教金、科研标兵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其教学、科研、公共服务得分至少有两项进入全院教师排名的前1/4,或其中教学、科研单项进入全院排名前5名。

2、贡献优待。考核当年满55周岁的教师可不参加学院考核。若参评由学院推荐的年度优秀或奖教金、科研标兵等荣誉称号,参照前款执行。

3、职称推荐。职称推荐按照任现职以来的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交相应决议机构审定。教授申报人得分=(教学得分×30%+科研得分×50%+公共服务得分×20%)。讲师和副教授申报人得分=(教学得分×50%+科研得分×30%+公共服务得分×20%)。破格推荐需在总分减去破格条款所需成果得分。

4、团队考核。以系为单位,人均积分前2位,其次2位给予适当奖励。对于学校认定的虚体研究机构,在科研处组织的考核中排序进入前1/2的团队,学院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奖励和支持方式和力度由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5、约谈标准。院领导将约谈人均得分排名最后的全系教师,或教学、科研、公共服务三项得分均处于全院排序后1/10的教师,共同商定改进和帮扶办法。

五、其他事项

依据《安徽财经大学年度考评方案(试行)》(校党字〔201134号)的精神,优秀和不合格以及不参加考核情形如下:

1、考核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直接定为优秀,占用本单位的优秀指标:

1)获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及国家级三等奖、省(部)级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者;2.对国家、地方及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须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后,由学校审定。

2、考核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不合格:(1)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其以上处分者;(2)教学考核不合格者;(3)违反计划生育者;(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和工作调动者;(5)旷工三天以上者;(6)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刑事处罚者;(7)无故不参加考核者;(8)个人原因未被聘任者;(9)违背职业道德造成极坏影响者。

3、下列人员当年考核不作等级鉴定:(1)病假时间超过半年或事假时间超过三个月者;(2)本年度新录用人员。

4、经学校批准脱产学习进修人员,学习期间不予考核,承担教学任务的可以参加正常考核。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党政联席会和教授委员会协商后作出解释。

 

                                   工商管理学院

                                   二〇一四年一月一日

附件1下载:附件1,2,3.doc


安徽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学科研人员考核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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