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3-06-05浏览:377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和研究生教学计划,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即将进入期末考试阶段。为保证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根据本校校历以及教学计划安排,2013年6月29日上课结束,2013年7月1日起开始进行期末考试。考查课考核时间由任课教师酌情自行安排,应在2013年7月1日前完成;考试课考核安排由研究生处负责,具体安排待通知。

二、考试方式:考查课任课教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随堂笔试、论文等多种形式;考试课由研究生处组织统一考试,试卷总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120分钟

三、考试内容及命题:考试内容应主要考察学生运用本学科理论与方法解决现实社会、经济问题的能力,杜绝单纯记忆性试题(例如名词解释,简答等);倡导考核方式多样化,专业必修课可以采取开卷考试、论文等形式,试卷题量、难度适中;考核方式需要调整的教师请于2013年6月16日之前填写附件二《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方式调整申请》并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盖章报研究生处备案;任课教师按研究生考试试卷模板格式出A、B试题二套,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试题,研究生处将退回

四、试卷报送:命题教师应认真核对试题内容及各题分值,确认无误后提交试卷纸质版并由培养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命题教师于6月13日上交至学院教学办,教学秘书汇总本单位试卷后以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形式于2013年6月16日前报研究生处教学管理科(纸质版需用档案袋密封,电子版发邮件至:acyjsc@163.com)。

五、考试纪律:任课教师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试卷传输过程中要严格保密,严禁出现泄题、漏题现象。一旦出现,将对相关单位和人员做出严肃处理。

六、监考安排:考查课考试由各培养单位和任课教师负责安排,考试课考试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

七、成绩报送: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做好阅卷、登分工作,并按期末成绩占70%,平时成绩占30%给予学生总评分,于2013年7月10日前登录研究生处网站录入成绩,并打印登记表一式两份签字后于7月9日报送学院(部、所)教学管理部门,学院(部、所)教学管理部门汇总成绩表后留存一份,另一份于2013年7月11日前报送研究生处教学管理科。

八、请各培养单位认真核查附件中本学期开设课程的课程名称、考试类型情况以及本院学生上课课程的课程名称、考试类型等情况,如有疑问请于2013年6月16前与教学管理科(0552-3169053)联系解决,我将依此组织试卷印制、安排期末考试。

附件一:硕士研究生考试试卷模板.doc

附件二: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方式调整申请.doc

研究生处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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