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7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我院组织本院2017届毕业生认真核对学业完成情况,符合《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毕业要求者,由学生本人提出毕业申请,符合《安徽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生本人提出学士学位申请。我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对收到的申请已完成形式审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已经完成初审。现特此对我院2017届毕业生毕业生延期具体明细进行公示。
附表4:《安徽财经大学2017届申请延期毕业学生未获得学分明细表》
公示日期:2017年5月25日-2017年5月31日
联系人: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2-3173067
在公示期限内,学生本人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结果存在的问题。
主修专业延期明细:
工商管理学院附表4:安徽财经大学申请延期毕业学生未获学分明细表.xls
2013级辅修专业延期明细:
(13级辅修各专业)附表4:安徽财经大学延期毕业学生未获学分明细表.xls
安徽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