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补充实施细则(试行)
(已经2018年9月25日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修订)》、《安徽财经大学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制定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补充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成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院院长任主任委员,成员包括:学院副院长、教授委员会全体成员、研究生班主任(辅导员)、研究生代表(每年级1人,其中含1名学生干部),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第二条 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督查和申诉工作委员会,学院党委书记任主任委员,成员包括: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全过程,受理相关研究生的申诉。
第三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应严格遵循《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修订)》及当年学校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按要求组织实施。
第四条根据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有关奖学金申请条件规定内容,作如下补充:
1.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应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中有关规定和条件进行评审推荐。
2.以德育为基础,进一步突出研究生培养要求。在具体奖学金推荐人选中采取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等量化总积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产生。若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等总积分相当(以总分差在1分以内为依据),则以社会活动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3.计分方法:总积分=学习成绩分+科研成果分。学习成绩分为参评学年两学期所有课程的平均分;科研成果分包含论文、课题和获奖两项总分。
论文分类奖
等级 | 论文(期刊)收录数据库、杂志 |
一类 | 《科学引文索引》(SCI、SCIE)、《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工程索引》(EI)、《艺术人文引文索引》(A&HCI)、新华文摘(全文)、中国科学、中国社会科学、求是、经济研究、管理世界 |
二类 |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 |
三类 |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国内普通本科高校学报 |
四类 | 其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 |
具体分值如下:
A.论文:一类:6分/篇;二类:4分/篇;三类:1分/篇;四类: 0.5分/篇,且最多只记1篇;
B.课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课题2分/项;立项1分/项,结项2分/项。
C.获奖:省级及以上区域性研究生论坛(研讨会等学术会议)获奖2分;校级科研论坛或研讨会一等奖1.5分/项,二等奖1分/项,三等奖0.5分/项。
说明:论文分申请者须是第一作者(第一作者是导师或者学院老师,本人是第二作者的,视作为第一作者,第三作者不算);课题分申请者须为课题主要负责人;科研奖分申请者须是获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
第五条本补充实施细则自通过之日起实施。其他未尽事宜,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解释为准。
安徽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