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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替代实施细则(修订稿)

时间:2019-10-10浏览:1690

根据最新《安徽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为切实提升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强化指导教师责任,规范教学管理,践行“以本为本”,实现“四个回归”,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本细则从2016本科生开始实施执行。(红色部分为学校文件原文)

一、毕业论文(设计)替代从严控制,下列认定的成果,可以实施毕业论文(设计)替代。

1)发表在三类期刊以上的学术论文和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学生承担的字数在2万字以上)。

2)参加AB类学科竞赛并获得一定等级奖项的作品。

A类学科竞赛包括校级一等奖(主持人),省级三等奖(前三)、省级二等奖以上获奖者。

B类学科竞赛为一等奖主持人。

3)在校期间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科技成果、发明创造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等。

4)获得五级以上的智库成果。

5)其他可以代表其专业水平和能力的项目优秀研究成果等,具体由学院教授委员会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审核。

二、毕业论文(设计)替代考核认定办法

(一)发表在三类期刊以上的学术论文

1)具有本专业性质,其它性质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定;

2)论文应该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实践价值;

3)论文正文不少于3000字;

4)必须是以安徽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独撰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或以第二作者发表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5)论文须在正式期刊上刊出,录用通知不予接受。

6)论文要提供符合学校要求的查重报告。

7需提交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工商管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替代申请表》,首先向论文指导教师提出替代的申请,在指导教师给出初步意见后,经学院教授委员会统一组织鉴定,并给出是否同意替代的决议。

(二)参加AB类学科竞赛并获得一定等级奖项的作品

需提交获奖作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工商管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替代申请表》。首先向论文指导教师提出替代的申请,在指导教师给出初步意见后,经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鉴定,并给出是否同意替代的决议。

替代的成果,需提交1000字的总结报告,经学院答辩委员会统一组织答辩,认定论文成绩。

三、毕业论文(设计)替代由学生提出申请,指导教师出具意见。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第一次申请在第七学期结束前提出(以学院具体通知为准),第二次申请在第八学期第九周前提出(以学院具体通知为准)

四、实施毕业论文(设计)替代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等级由学院论文答辩委员会确定。

本实施细则已通过学院教授委员会审定,即日起开始执行。

  

  

  

  

  

  

工商管理学院

                                                        2019930

(学院替代细修订稿)19年毕业论文替代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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