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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时间:2022-09-12浏览:3587

工商管理学院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安徽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为顺利完成工商管理学院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学院按要求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推免生遴选督查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长:胡登峰                 

    成  员:肖仁桥 许广永 杜晶晶 张献民 罗颢 马钦娟 杨红霞 张雨

(二)推免生遴选督查小组

  长:黄铁流

  员:葛怀荃 张宇婷 武佩剑 魏巍

(三)专家审核小组

  长:肖仁桥

  员:郝喜玲 徐伟 钱丽 郑亚琴 王良举

二、推荐对象和遴选条件

(一)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应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师资班等学生)。

(二)遴选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无补考重修课程。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本科前三年所有必修考试课程总评成绩名列所在专业所有学生前30%成绩计算依据为原始成绩,补考重修成绩不予计算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一定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

4.身心健康。

三、推荐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到学院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申请书

②思想政治表现、科研能力及获奖情况

③大学英语成绩报告单、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

④学院提供的“本科前三年基本情况一览表”,内容包括:前六个学期各门功课成绩、考试课总评成绩及所在专业名次

⑤班级推荐意见

2.学院审核、学生答辩和推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学生在学院内进行公开答辩。根据学院推免生遴选实施细则对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强制排序,并在单位网页上公示遴选出的推免生名单(含姓名、专业、综合测评成绩等),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报送校研究生院。

推免生总成绩由考试课总评成绩、获奖情况、科研与创新能力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六个学期必修考试课总评成绩占70%,获奖情况占15%,科研与创新能力占15%

3.推免生在学院内进行公开答辩并录像。

四、获奖情况、科研与创新能力计分细则

本条目计分包含两类,共五个方面,学生在每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一项最高分,不重复加分,例如两篇论文,只取一篇代表作计分。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情形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一)科研与创新能力

科研与创新能力总得分上限15分,得分超过15分的按15分计,不超过15分的按实际得分计。

1.专业学术著作和论文

1)著作或论文均应以安徽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著作只计专著,按发表字数计分,字数起点为10万字计5分,每增加5万字加1分,最高不超过7分。

3)论文期刊等级分为四类(以学校科研处公布的等级评定为准);第一作者每篇一类、二类、三类、四类期刊论文分别对应分值为151041分,第二和第三作者按0.30.2系数计算,其中第四类期刊论文分值最高不超过2分,第二和第三作者仅计1次。

4)本条目有多项加分,只取一项最高分。

2.科研项目

1)科研项目主持人和前两位参与人员可获计分,同一项目只计最高级别。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国家级),主持人计5分,第二和第三参与人分别计3分和2分。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省级),主持人计3分,第二和第三参与人分别计2分和1分。

4)校级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主持人计2分,第二和第三参与人分别计1.5分和1分。 

5)科研项目主持人在立项和结项时各计一半分值,参与人在立项时不计分,结项后获得相应分值。

6)本条目有多项加分,只取一项最高分。

 

(二)获奖情况

获奖情况总得分上限15分,得分超过15分的按15分计,不超过15分的按实际得分计。

1.荣誉称号

1)所有荣誉称号应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

2)获得各类荣誉称号(如优秀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国家级每项10分,省级每项7分,校级三好标兵每项3分,三好学生每项2分,其它校级荣誉称号每项1分。国家奖学金每项6分,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计分。本项加分上限10分。

3)本条目有多项加分,只取一项最高分。

2.竞赛获奖

1)个人参加各种科技和竞赛获奖,教育厅发布的AB类赛事每项计:

 

国家级(分)

省级(分)

校级(分)

一等奖(或第一名)

12

5

2

二等奖(或第二名)

10

4

1.5

三等奖(或第三名)

8

3

1

2)团队项目获奖,排序第一者比照个人获奖计相应分值,排序第二至第五者按第一人分值的0.80.60.30.2系数计算,排序第六及以后者不再计分。

3)国家级竞赛指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局等全国性机构举办的全国范围的竞赛;省级竞赛指省级政府或者直辖市及其各厅、局、委等省级机构举办的全省范围的学科竞赛,或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局等全国性机构举办的区域范围的竞赛;校级竞赛指由学校组织的全校性竞赛。

4)同一赛事多层次获奖取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5)所有竞赛特等奖视为一等奖、其余等级相应下调一级(获得特等奖后参加的附加赛事,如辩论赛、演讲赛等不计分。)

6)关于非政府组织主办的各类竞赛:第一类为有政府背景的行业或行业协会组织的竞赛;第二类为由企业出资,但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固定赛事;第三类为有影响力的全国性或国际性的单项赛事。由学院推免遴选小组议定。

7)C类赛事获国家级或省级奖项相应下调一级计分,如国家级一等奖降级为省级一等奖,获校级奖项不计分。

8)本项目加分上限12分。 

9)本条目有多项加分,只取一项最高分。

3.社会表彰

在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创建活动(见义勇为、救灾抢险、志愿服务、支教扶贫等典型事例)中作出贡献、被有关媒体报道并有党、政、军、团相关组织作出书面表扬的,依出具书面表扬的单位级别加分。国家级3分、省级2分、地市级1分、校级0.5分,本项加分上限3分。

1)有关媒体为党政主流媒体:如中央、省(自治区)、地市州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省(自治区)、地市州党政报或党、政、军、团工作专报。

2)党、政、军、团相关组织为:党、政组织指地市州以上,军指师级以上,团组织指副省级城市以上。

3)本条目有多项加分,只取一项最高分。

所有成绩和成果截止日期为第六学期结束奖学金统计到前五个学期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遴选小组负责解释。

 

工商管理学院

二〇二年九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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